释义 |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包括: 1、暴力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之不能抗拒的手段; 2、胁迫手段,即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3、其他手段,即暴力、胁迫以外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