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3年股东会会议类型有哪些
释义
    1、股东会的会议类型主要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3、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临时会议由有资格的股东、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股东会都有哪些会议类型
    1、股东会的会议类型主要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3、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临时会议由有资格的股东、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股东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2023年股东的权利基本有什么
    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公司解散时,股东享有依据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5、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参加股东临时会议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的股东应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达10%以上,低于该持股比例的股东不具有提议权。《公司法》设置10%以上的持股比例要求,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股东享有召开临时会议的权利,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股东滥用权利破坏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因此该持股比例的要求是公司法权衡股东与公司利益的结果,不宜由公司章程任意打破这一平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程序为: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3: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