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生的标准 |
释义 | 贫困生的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贫困生申请流程: 1、打印大学生申请助学贫困补助申请书; 2、填学校的救助申请表; 3、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本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4、有在本县区民政部门办理的低保,还需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属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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