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病史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评估风险并确定保险费率。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评估风险,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对于保险人已经承担的保险费,保险人不退还;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给付的保险金,保险人有权追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具体、明确。投保人对询问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或者确定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病史等信息,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承担的保险费,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给付的保险金,保险公司也有权追偿。因此,投保人应该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以避免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保险赔付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