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可能存在“先天性不赔”或“先天性赔偿”等不同的理赔政策。但是,针对具体疾病是否属于“先天性不赔”的范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及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是否可以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属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故意重大违法行为,或者虚构事故、损失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被保险人明知在投保时被保险标的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故意不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对于合同内容的解释,应当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险合同的约定应当遵循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当遇到鳞状癌等疾病的理赔申请时,需要参照保险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