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