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护照办理材料以及流程 |
释义 | 上海护照办理流程: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4、申请护照损坏补发的,须提交损坏护照原件由受理民警审核(须有护照资料页或护照号码)。 5、申请护照被盗补发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复印件,并校验原件以供核对。 6、申请护照遗失补发的,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无需《出入境证件报失证明》。 7、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上海户籍:身份证原件和护照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非上海户籍:身份证原件和护照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及上海居住证或社保缴费凭证未满16周岁的小孩除了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 、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第一步:先预约。查看详细预约步骤。电话预约:拨打12367,网上预约;打开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在首页点击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登录进入即可申请。微信预约:搜索“移民局”小程序,然后进入预约。第二步:根据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去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