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可以开个人名字吗 |
释义 | 可以。当销售货物给个人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可在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写凤买者本人的名字。 一、发票是否只能开一次? 发票只能开一次。 发票都不可以重复开,就是说只能开一次。再开就要二次缴税,如果第一次开错,可以收回来,作废以后可以重新再开。 开发票流程如下: 1、插上金税盘在电脑上,进入开票系统,用开票员的身份进入; 2、进入后就能看到发票填开选项,点击; 3、点击发票填开后,就能选择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确认; 4、开始填写开票信息,购买方的信息,及货物应税劳务的名称等,按规定填完; 5、开票信息填完后,点击右上角的打印; 6、根据自己打印机的情况,设置边距,将同一发票号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机内,点击打印; 7、打印完后如果还需要开就点确认开下一张发票,开完了就点取消,推出系统就可以了; 8、打印完后,在发票的每一联都盖上发票专用章,把发票联和抵扣联寄给对方即可。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二、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后销售方怎么开红字发票? 购买方不能开具红字发票。 销售方申请的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只需把原发票的所有联次退还给销售方就可以了,由销售方自己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了原发票,那应该由购买方来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交销售方依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依据销售方开出的红字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如下: 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三、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有什么用? 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方法如下: 1、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的红字发票。分为红字普通发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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