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负责修缮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主要有一下情形 一、出租房屋内固有的基础设施设备,如墙壁开裂、上水管爆裂、下水非人为原因堵塞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堵塞,屋内吊顶损坏、屋门变形、门窗玻璃非人为原因损失等属于房东进行维修。 二、其它电器设备,进入前应双方在场检查其良好性,确保正常使用后,与租户签订交接清单,约定今后维修由谁维修。如租户进入使用一个月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应由房东进行维修。我们租房购买的主要是服务,设备也属于服务范围,应有一定时间的维护期及保用期。 三、房屋修缮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该条规定根据过错认定的原则确定维修义务的承担人,即当租赁的房屋因承租人的过错或者使用不当需要维修的,该维修义务或者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因此具体如何承担维修责任,需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加以综合认定。 这个要看合同上是怎么标明的,虽然租房合同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大致的模板,但具体到签订的时候还是不一样的,合同上对于房屋设施的修缮或者更换都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