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共青团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应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团委批准。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