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公用房分为基本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基本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文印室、收发室、值班室、储藏室、卫生间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空调机房、锅炉房、通讯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人防设施、警卫用房、停车库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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