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开设流程怎么走 1.单位提交材料,提出办理缴存登记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 4.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作出决定(1个工作日); 5.作出准予确认决定的,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签署确认意见并盖章,交申请人核实签领。 二、钦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开设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于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