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会构成过失爆炸罪? |
释义 | 构成过失爆炸罪的要素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一、失火罪的概念 一、失火罪的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失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失火罪的量刑标准 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二、什么是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以下这些是失火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 (3)客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 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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