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外孕手术没留干净医院有责任吗 |
释义 | 医疗事故责任的分配存在不公,应根据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数额,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更公正合理。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在法院中只是证据,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可再次提交法医室或委托专家认定责任程度。 法律分析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引发的宫外孕手术纠纷责任归属问题 在医疗事故引发的宫外孕手术纠纷中,责任归属问题是一个关键的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在宫外孕手术中有一定的责任。医院应当提供合适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确保手术过程安全有效。如果手术中出现了没留干净的情况,医院可能存在疏忽或过失,导致患者的健康受到损害。然而,责任的归属并非单一,还需要考虑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是否符合标准。如果医生在手术中存在过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解决宫外孕手术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医院和医生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赔偿安排。 结语 在医疗事故中,医院和医生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医院应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确保手术过程无误。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操作也必须符合标准。对于宫外孕手术纠纷,责任归属并非单一,需综合考虑各方责任。赔偿数额应根据责任程度进行合理划分,以确保公正和合情合理。在解决纠纷时,需要依法综合考虑医院和医生的责任,并做出合理判断和赔偿安排。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