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悬赏广告的性质 |
释义 | 悬赏广告是一种单方面承诺,即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宣布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如果有人完成了这个特定行为,广告人就必须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分析 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允诺之债。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支付广告中约定的报酬。若他人完成特定行为,广告人需按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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