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番禺区积分入学政策 |
释义 | 番禺区积分入学政策如下: 1、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3、番禺区是父母两人可以累计积分的,父母两人可以分别注册账号,前提是有1年以上居住证跟缴纳社保,如果没有居住证,就不能入学。 法律依据:《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第六条 积分制入学申请优先条件。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市积分制有效分值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为优先积分批次,结合其入学志愿,可优先获得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学位统筹分配: (一)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 (二)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 (三)有稳定职业。 本条第(一)(二)项截止计算日期截至积分制入学申请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具体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为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为普通积分批次,其积分制入学申请排序和学位分配在优先积分批次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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