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什么 |
释义 | 在公司挂名的财务负责人,不论你是否任职,都需要担当财务负责人之责。 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 依据《公司法》。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反保险欺诈指引》 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监会。负责人应由能够承担欺诈风险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责包括: (一)分解欺诈风险管理责任,明晰风险责任链条; (二)组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与内控建设措施; (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实施; (四)为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议; (五)审核反欺诈职能部门出具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等文件; (六)向保监会报告,接受监管质询等。 保险机构应当为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当向保监会提供书面说明。负责人因岗位或者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保险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指定负责人并向保监会报告变更。 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3、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4、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报告,月、季、年度财务报告; 5、负责公司全面的资金调配,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和分析工作; 6、负责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 7、监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 8、管理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的关系; 9、协助财务总监开展财务部与内外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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