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东莞市自七月六日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莞出省”管控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强化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41号)》 一、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按国家、省的要求加固强化防境外疫情输入各项工作,落实跨境货车司机、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全流程闭环管理。对港口码头从业人员实施分类名单管理,对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实行集中居住、“两点一线”、核酸检测、全程疫苗接种“四件套”。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进口货物的检测和消杀,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等措施。 二、发挥社区防控作用。健全市、镇街、社区(村)各级防控网络,巩固完善社区“三人小组”常态化运作机制。 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应及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