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创新基础性教育模式。在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做形势报告等方式的同时,通过电化教育、网络教育、媒体教育和“农村党员廉政论坛”等具有鲜明特色的教育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鲜活性;要借助文化活动室、基层公开板、宣传栏等载体,运用说唱、民间艺术展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乡镇机关、村组、社区、家庭、企业和学校,努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二是要创新法纪性教育模式。借助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实施廉政教育“入户工程”使基层党员干部能集中收听收看到相关法纪节目;应依托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开辟廉政之声专栏,利用固定电话拨打免费点播热线,使党员干部坐在家里就能够查听廉政法规等信息,受到党纪国法教育。三是要创新规范性教育模式。特别是应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并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第二十二条 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