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的基本情况; 2、要具有明确,文字简明扼要; 3、上诉理由; 4、尾部写明送达的规范用语,即此致XXXX人民法院; 5、文末,由上诉人签字,并写明年月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