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义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其含义包括: (1)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如债务人应履行债务,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等。 (2)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否则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义务的范围是由权利限定的,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的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为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二、公司被执行是什么意思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被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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