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在领土范围内具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国家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并享有对土地和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2、54和55条,中国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团结,保卫祖国安全和荣誉,不得危害国家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法律分析 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包括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事行使管辖权和对领土内的资源享有永久的所有权,这就是国家的领土主权。国家领土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力。基于这种权力,国家可以割让、出卖、出租部分领土,或者与别国交换部分领土,甚至完全与别国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拓展延伸 国家主权与领土权力:权利范围与限制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在其独立的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权力,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在领土范围内,国家具有一系列权利。首先,国家有权保护自己的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其次,国家有权制定和实施法律、规章和政策,以管理和调控领土内的事务。此外,国家还有权征收税收、管理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并提供公共服务等。然而,国家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遵守国际法、国内法以及国际公认的原则和规则。此外,国家权力的行使也应受到公正、合理和透明的原则约束,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国家主权与领土权力的行使需要在权利范围与限制之间平衡,以实现国家的长期繁荣和人民的福祉。 结语 国家的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包括对人物事的管辖权和对资源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团结和安全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光荣义务。国家主权是国家在独立领土内享有的最高权力,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国家行使权力应遵守法律和公正原则,以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国家主权与领土权力的行使需要在权利与限制之间平衡,以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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