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公安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关系,就是指县公安局既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也接受地级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从行政方面讲,双重领导关系是指地方政府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同类型机关同时领导,一般的政府部门都含有双重领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四条 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