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是能够办理的。新生儿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准生证。 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是,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