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腹子可否继承祖父和叔叔的遗产 |
释义 | 有权。但需要满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代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适用条件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代位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代位继承受人员限制,只能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三、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主要有: 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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