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土地,地面有附着物,解除合同,恢复原状,地面附着物怎么赔偿? |
释义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怎么处理,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的处理: 1、合同如果对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2、合同如果对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没有约定的,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附着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怎么处理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的处理方式:1、如果合同当事人对附着物的处理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进行处理;2、若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在决定提前解除合同后协商处理附着物,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如何处理 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对于自行添附的附着物,当事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是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 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违约,不交租金,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造成房屋损失的;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因不可抗力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违约责任是否有恢复原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违约责任不包括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