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信息采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程序,对守法的人员是没有影响的。 采集信息是为了建议全国人口的相关信息系统,有利于国家对人口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只对发生纠纷而到来的人员采集信息,如抽血、录指纹等。采集个人信息建立数据库,便于公安机关对人员进行管理,没有什么影响的。 信息采集是指未出版的生产在信息资源方面做准备的工作,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它是选题策划的直接基础和重要依据。信息采集工作最后一个步骤的延伸,成选题策划的开端。信息采集完成后,当市民遇到违法犯罪分子、火灾、重大安全事故等危机情形时,公安、消防、医疗、安监等部门能够迅速、精确地找到当事人的位置并积极提供帮助。 市民参与社区事务活动,办理相关手续时,将会为市民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依据。当有老人和小孩走失时,警方可以通过“一标三实”信息平台准确定位,更快速地帮助老人和孩子找到家人。准确的标准地址、实有房屋信息、实有单位信息,可以为市民的出行带来方便,邮件、快递等也能快速准确送达。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发现、查处、打击藏匿在各类行业场所、出租屋等区域的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