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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深圳 市 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是先申请,申请人也可持申请材料到就近 公积金 贷款银行网点提起申请,然后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等流程。关于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也可持申请材料到就近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提起申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4.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立即做出给予 贷款 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6.送达。受理人员电话、短信或快递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二、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三、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件 3. 婚姻证明 4. 购房合同 5.首付款证明 6.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7.划拨 委托书 8.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9.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 四、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深圳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管理规定》 第八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户籍 或非户籍职工作为申请人按照本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本规定要求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购买住房不仅可以使用自己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家庭共同贷款的金额会更高一些,那么就减轻了家庭的还款压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