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几种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1.在校生兼职。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家政服务员。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雇用家政服务员的自然人不在这个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