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印法条和案例给他看。(21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