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民政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办理时间 |
释义 | 株洲民政局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及流程:核实双方信息,告知法律关系和义务,见证签名或按指纹,注销结婚证,颁发离婚证。办理时间一般为工作日朝九晚五。 法律分析 株洲民政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办理时间如下: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各地民政局的办理时间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是朝九晚五工作制,周末不上班,所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办理。 拓展延伸 株洲民政局离婚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株洲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双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其次,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此外,如有共同财产,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流程包括:1.前往株洲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并领取离婚登记表;2.填写离婚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3.前往株洲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递交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4.等待审核,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5.领取离婚证书。请注意,具体办理时间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民政局工作安排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并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株洲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在场,核实信息并告知法律关系和义务。当事人需亲自签名或按指纹,并注销结婚证。离婚证将分发给双方,宣布解除夫妻关系。办理时间一般在工作日的朝九晚五。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财产证明。办理流程包括咨询、填写表格、递交材料、审核和领取离婚证。具体时间请提前咨询并准备好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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