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公安机关的工作如下: 1、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领导和管理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 3、担负社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的管理工作; 4、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 5、负责国家财产、国家机密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6、管理消防和防空工作; 7、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的管理工作,等等。 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 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本身属于行政机关。但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侦查活动,所以也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综上所诉,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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