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
释义
    律师分析:
    1.如果缴款时间不能满足以下条件,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市行:单位连续缴满半年,个人连续缴满半年;省行:单位连续缴满半年,个人连续缴满半年;。
    2.公积金缴存单上“当前状态”一栏,不是“正常”。
    3.个人购买别墅、商业用途、企业产权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4.贷款人为农业户口,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5.夫妻中任何一方曾做过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
    非在本市缴纳的公积金不能在本市做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