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保险中没有急性心肌梗塞险种,我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当保险公司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某种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如果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导致投保人被误导或受到损失,投保人可以依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者起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或者履行中,采取虚假宣传、欺诈、恶意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误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销售者不得采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某种保险责任,或者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某种保险责任,但该责任因为法律、法规禁止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保险人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未包含急性心肌梗塞险种,且保险公司不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投保人无法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相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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