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国庆放两天假违法吗 |
释义 | 不合法的,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2020全国各高校国庆放假通知: 1、长春大学: 9月6日,长春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作息时间调整及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显示:10月1日放假休息,10月2日至8日按照教学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正常上班、上课,其他放假时间顺延至秋季学期结束后的寒假,寒假放假时间相应增加。湖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也对假期安排作出调整,10月1日(周四)放假一天,期间的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周末安排休息,与此同时,寒假也有所提前或延长。 2、对外经贸大学: 9月27日、10月1日、10月4日放假。 9月26日上周三课程,10月2日上周五课程、10月3日上周四课程、10月5日上周一课程、 10月6日上周二课程、10月7日上周三课程、10月8日上周四课程、10月9日上周五课程、 10月10日上周五课程。 长春工业大学: 10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0月4日(星期日)上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休息。 东北财经大学 10月1日至4日安排国庆节、中秋节放假休息。9月27日、10月10日安排正常周末休息。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10月1日(周四)、10月2日(周五)放假2天;10月3日至9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课、上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公布假期安排的高校中,多数不足8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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