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吗 |
释义 | 一、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吗 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理由。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二、对省高级法院再审不服如何办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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