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立案后没消息了 |
释义 | 立案后超过规定期限还没消息可咨询受理法庭。法律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所以如果立案后没有消息,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向派出所或者人民法院等机关进行询问,是否需要提供更多材料配合调查,若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则可以申请延长。 报警了立案了就没消息了怎么办 一般报警立案后,就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回复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或者委托代律师了解案件情况。 对于接受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及时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