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阴历七月十五高速不免费。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下列内容:(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由此可以看出,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仅限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节假日。在我国传统的节日中,农历八月十五的中秋节都不属于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的范围,不属于任何节假日的阴历七月十五更不可能属于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的范围。当然,根据现实是多变的,因此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也不是完全绝对的,例如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交通运输部就将春节的将当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00。在重大节假日到来之前,交通运输部都会提前发布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的通知。如果有出行计划,一定要密切关注。上述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