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法院是否对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抵押前签订的,强制执行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抵押是否具有追随力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动产抵押不具有追及力。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抵押给质权人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并且抵押权设立前,如果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也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三、房地产抵押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地产抵押权时效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务到期之日止。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转让、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