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被扣分怎么处理? |
释义 | 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理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操作实施,网络处理和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1、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如果按规定需要处罚的,公安网上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公布违违信息。驾驶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电子监控警察处理的时间周期大概在3-5个工作日。 2、这个违法信息公布时间是指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如果是跨省市自治区的,这个网上查询的时间会延长到15个工作日以上。 3、网上分布的机动车的违法信息的处理,扣分在3分以下的违法行为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处理,包括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4、超过3分以上的处罚,需要到专门的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以后,才到银行网点去缴纳罚款的。 5、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涉及到扣分的,会扣实际去现场接受处罚的驾驶员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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