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起搏器疾病,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如果起搏器疾病未被保险合同列入保障范围,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入了该疾病的保障范围,则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赔付。同时,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需要仔细阅读,以确定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疾病、伤残等风险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给付标准、给付期限等内容。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有权拒绝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请求。 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和需求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费。 4.《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利益关系以及其他条款。 5.《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将保险条款以及已经批准的保险产品说明书告知被保险人。 6.《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诺言,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