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了失业登记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了失业登记,也是需要审核批准的,如果审核没有通过可以不用撤销,审核通过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撤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0: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