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老弱病残专座违法吗 |
释义 | 不违法,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占用老弱病残专座违法,但公共交通的乘客守则中有规定为老弱病残孕让座。但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违反该规定并不算违法。给老弱病残让座只是一种道德义务。 抛开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的说辞,如果单纯讨论要不要让座,会发现这其实是个伪问题。坐公交或者地铁的时候,座位和座位是没有区别的。座位对所有乘客开放,先上车者优先获得座位。所以“座位权”属于先上车的人,是通行的做法。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第四条 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乘坐轮椅的乘客在乘坐无障碍公交车时,轮椅应当移动至无障碍区域并安全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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