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礼让行人的界定: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行人斑马线时,机动车应该停车让行,否则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正在绿化带处的斑马线上,没有进入机动车道的斑马线时,机动车可以直行通过。 5、右转弯车辆需停车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待行人通过后方可继续行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