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利,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使用、变更、停止使用自己的姓名,以及防止他人冒用、假冒或恶意使用自己的姓名,保护个人的姓名尊严和荣誉。姓名权是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姓名权属于民法中的人格权,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每个人都有姓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不得冒用、假冒或恶意使用他人的姓名。 同时,姓名权也是一种人格权利,与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等权利一样,都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他人侵犯了个人的姓名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姓名权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属于民法中的人格权,每个人都享有这项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