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产权房屋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无产权房屋一般不可以出租。对于建房手续不全、违章建房等原因使得产权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无法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对于具有合法的建房、购房手续,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其房产证处于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可以出租。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能否更名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二、南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如何认定 合法稳定住所指购买的商品住房;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单位分配住房等。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属迁入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等。 三、买方能自己办产权证吗 可以自己办,但在手续上必须要开发商的支持。房地产权属证件是房地产产权人拥有该栋房地产产权的法律凭证。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过程也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交易行为的确认过程。当购房人付清房价款后,就应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该项房产无法进行以后的租赁、抵押、管理、交易等事宜。对于购房者而言,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②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③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