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