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多久给回复 |
释义 | 一般是60天之内答复。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有用吗? 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有用。 网上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信访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要注意,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不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已有复核意见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综上所述,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一般是60天之内答复。 【法律依据】: 《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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