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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州法院的案件怎么查询系统怎么用
释义
    首先,可以先打开百度,直接输入中国文书裁判网,进入该官方网站;
    可以先登录账号,或者直接在高级检索中知道的信息;又或者是可以在输入框中直接输入关键字段,检索。
    也可以在首页直接点击搜索,之后会出现案件分类以及关键字的提示,可以根据需要查看案件的年份、案由、审判程序及文书等。
    当然,除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可以在直接进入当地的法院官方网站直接查询。方法也很简单,输入关键字或案号即可。
    一、法院立案流程有哪些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二、法院立案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内容,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七条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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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