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标准 |
释义 | 土地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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